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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全面部署拉萨市总体规划实施和宣传
发布时间:2021-01-2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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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以国函(2009)27号文件批准了《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精神,总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安排部署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拉萨市日前召开了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总规修编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拉萨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卢英方列席会议。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郝鹏在会上指出,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拉萨市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实际,具有鲜明的高原和民族特色,必将成为加快拉萨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纲领性文件。拉萨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增强搞好拉萨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拉萨市要充分发挥自治区首府作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要按照“保护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持环境景观的完整性”的原则,认真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积极挖掘资源优势,处理好特色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关系。郝鹏特别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严格执行,始终做到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了向广大市民介绍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日前在拉萨市宇拓路步行街等繁华地区进行了《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宣传,部派驻拉萨督察员也到场参加活动。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要求,目前西藏自治区正在研究起草《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以加强对各地(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城乡规划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