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2011年第四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声明
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以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