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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十一五”重点城市节水示范项目和研
发布时间:2021-10-0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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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水利部、建设部共同编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了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十一五”期间,将开展生活小区再生水、公共建筑中水、城市雨水利用示范项目和城市节水政策、法规、标准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建立国家城市节水示范项目和研究课题项目库。请各地按照“附件一”至“附件四”的要求,结合实际,推荐城市节水示范项目和研究课题,并请于2006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肖江 电话:010-58933160 58934352(兼传真)

  附件:一、“十一五”生活小区再生水示范项目申报表(略)
     二、“十一五”公共建筑中水示范项目申报表(略)
     三、“十一五”城市雨水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略)  
     四、“十一五”城市节水研究课题申报表(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