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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制定印发《四川省建设监察
发布时间:2021-02-2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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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近日,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制定了《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规定》和《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规定》,并印发每位执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规定》共分总则、案件立案与销案、调查取证、审查与决定、执行与结案、责任追究、附则共7章32条,分别对案件来源、立案条件、查办程序、案件合议、听证、行政复议、案件执行、结案和立卷归档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规定》共21条,分别对案件卷宗的整理、装订、保管、交接和借阅、销毁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两个《规定》的制定,对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水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两个《规定》均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