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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推进创先
发布时间:2021-01-31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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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部党组要求,“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日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讲党性、学党史、树典型、当先锋,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动力和保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围绕主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知识、党的历史,深入讨论交流“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对照党章和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五带头”共产党员基本要求,结合部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实际,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广大党员全面了解建党90周年的光辉历程、丰功伟绩、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增强知党、爱党、兴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激发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提高党员干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开展多种形式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开局做贡献活动,着眼于解决影响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重大项目、重要工程、重点工作中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为“十二五”建功,为党旗添彩。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各单位党组织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岗位特色,确定党日活动具体形式。可采取读党史、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举办群众歌咏、参观爱国教育基地和“主题实践日”、“党员奉献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深化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化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同时,将向杨善洲同志学习与向身边典型学习结合起来,大力选树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让先进和优秀成为党员干部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围绕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开局各项工作,采取对标定位、践行承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见行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岗位做起,比学习、比工作、比贡献,争创一流业绩,争当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四、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走访慰问。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与他们共同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帮助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扶、精神上得到激励,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模范中的困难党员,要予以特别关心和重视。要结合走访慰问,激励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党员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直属机关党委将下拨党费5.6万元,专门用于各直属总支、支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请有关单位于6月21—22日到计划财务与外事司财务二处(主楼426房间)领取。各直属党委相关费用从本单位管理的党费中支出。

  各单位要把这次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深入推进部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节点,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采取有效方式,坚持以党支部为重点,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力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向建党90周年献礼。

  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统计表,请于7月15日前送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主楼235房间)。

  联系电话:58934116  传真:58933938

  附件:1、2011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下拨党费一览表(略)

     2、2011年“七一”走访慰问情况统计表(略)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