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发现有人冒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建设发展委员会筹备处”的名义,在社会上散发“关于征选专家、研究员开展住房和城镇建设科学发展主题调研工作暨推荐城镇建设发展委员会委员、理事候选人的邀请函”,并收取高额费用。此举未经我部许可,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我单位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委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