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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推广
发布时间:2021-01-3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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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的通知

建设技函[2001]0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首规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企业集团,总后营房部:

  二○○○年十月,我司与部信息中心以建设技字[2000]第51号文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的通知》。最近,我们召开了“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应用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署,现将《“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贯彻实施。

附件:“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工程设计CAD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日

抄送:各有关单位

附件

“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

  “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已进入全国推广阶段,为保证2000年统计年报、2001年资质审查和2001年勘察设计企业年检及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该系统必须在2001年4月底之前初步建立并投入使用。由于系统建设涉及面广、时间紧,希望各级主管单位全力配合,按推广实施的部署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一、推广工作的内容和原则

  1、全国范围的推广工作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和建设部信息中心统一部署实施,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系统建设工作。

  2、现阶段系统推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在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安装使用“全国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以及各地市建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中央直属企业集团推广安装使用“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信息系统”中的“地方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在全国所有勘察设计企业中推广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系统”。

通过以上工作的实施建成“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生成2000年统计年报,保证2001年企业资质申报、审查和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作为系统主要组成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以及各地市的建委须安装并使用“地方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和中央企业集团本着自愿的原则安装使用“地方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安装使用的系统由部信息中心下属“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中央直属企业集团以及行业协会实行有偿使用。

  4、“企业勘察设计管理系统”的推广是整个系统能否如期建成的关键,它关系到企业能否顺利上报2000年统计年报和顺利进行2001年的企业资质换证等工作。为保证推广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的推广工作按属地化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所属地区注册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系统推广工作(总后营房部负责军队系统的推广工作),原隶属于国务院各主管部门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直属企业集团所属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系统推广也遵照属地化的原则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负责。

  考虑“全国工程咨询设计业信息系统”研发、推广和技术服务所发生的成 本,“企业勘察设计管理系统”实行有偿使用,请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大力支持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

  5、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当地指定一个技术依托单位承担具体工作,为本地系统的安装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系统推广工作的总体要求

  1、在本次推广中,既要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所有企业中推广本系统,又要在系统推广中生成2000年年报。针对以上情况,在系统全面推广工作前期免费向企业发放“企业基本信息盘”, “企业基本信息盘”将完成系统所需的企业基本数据的收集及2000年年报数据的收集工作。企业利用填好的“企业基本信息盘”在各地组织的系统培训班中利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运行生成2000年统计年报。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存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和全国的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库中,作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库。

  “企业基本信息盘”下发与填报计划:

  “企业基本信息盘”光盘于2月3日向各省市及总后营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