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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
发布时间:2021-01-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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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存在业绩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决定对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报。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