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深入采访获悉,烟台市经过全方位动员,12个部门联手合力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近30件,在组织房地产企业自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发布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等不规范问题180余个,而非此前某媒体报道的180个违规项目。
11日,市房管局再次组织召开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会议,要求各开发企业务必要按照国家、省及市里要求照章办事,查找问题不留死角,拾遗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富有成效。强调各开发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按相关合同要求及时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联动开发项目。回顾总结了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向与会的100余家房地产企业介绍全国各地整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查找当前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了国内重点查处26个典型案件。这为下一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的不法行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另悉,在全面落实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下一步将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群众投诉问题一查到底。重点排查的违规行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立项的,未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经规划审批的、未取得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的;以及违法发布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变相炒楼花及楼号、违规居间代理及炒房、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行拆迁等行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等的行为。物业管理中的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摘自 水母网 2008.01.14 记者 张八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