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齐齐哈尔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等1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存在人员或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办[2002]40号)规定,决定对齐齐哈尔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等16家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16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