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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司局结合自身实际 认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
发布时间:2021-01-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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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机关开展创建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活动以来,各司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多措并举,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标准定额司制订了创建工作计划和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处,责任到人。通过召开司务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首都市民文明公约》,营造了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机关办文入手,严把文件起草、审核、修改、公布、废止等关口,树立良好文风。同时,集中开展了办公秩序整治,要求办公环境整洁,办公桌摆放位置和桌面物品规范,开展了每周少开一天灯活动。

  城市建设司从创建“文明处室”入手,积极开展了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提出各处室年内在全司范围至少组织1次形势报告或专题报告,司每季度组织1次形势报告会、1-2次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开展处室办公环境设计创意竞赛,进行办公环境整治,做到办公设备摆放有序、办公资料管理科学、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把文明单位创建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司将组织“文明处室”评选,对评为司“文明处室”的,推荐参与部机关“文明处室”评选,对“文明处室”的同志在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时优先考虑。

  村镇建设司组织全司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将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与文明单位标准对照,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在业务工作上,提出要确立科学发展观在村镇建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加强村镇建设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指导,着力推动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继续开展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等民生工程;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推动村镇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在政风建设上,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文明单位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与当前改进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结合起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廉政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力争把村镇司建设成为学习型、和谐型司局。